筆 錄
使用情形
一、本件經會同債權人代理人、估價師及地政人員到場,地政人員指界陳稱:586-8地號位於八堵路38之1號房屋旁,即第一家庭社區停車場門口前方道路,部分為該建物占用,部分為八堵路44巷4號房屋占用。2286建號建物,債務人之太太在場稱,是由債務人與家人自住中。客廳及臥室天花板有漏水痕跡及油漆剝落情形,另系爭房屋無增改建,無分管之停車位。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二、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在場人即債務人太太稱無上開情事。惟依履勘現況,請投標人注意有漏水之情形。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4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抵押權共設定新臺幣466萬元,拍定後全部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