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㈠20654、23590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0年12月28日現場查封及111年1月13日現場執行時,經第三人即債務人何○亮之員工開啟大門入內檢視,發現建物係空屋,目前無人使用,信箱上貼有陽明山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停氣通知,有後側增建,增建部分與主建物相通,增建部分後方有一上鎖大門無法開啟,故有無獨立出入口不明。債務人何明亮於111年3月1日具狀稱建物無人占用,已斷水、斷電,增建部分之後方有一出入口,不清楚增建部分占用臺北市北投區新民段二小段405、465地號土地之權源等語。23590建號建物占用上開405、465地號土地之權源均不明,且上開405、465地號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111年2月15日函覆稱,23590建號建物係位於法定空地、室內空間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33條規定辦理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