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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標的建物於查封時據第三人陳○樺之女在場稱係由第三人陳○樺承租使用(租賃期間:民國109年6月1日起至114年6月1日止,租金每月新臺幣9,000元,押租金為18,000元)。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本件拍賣標的1258建號係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增建,此部分於拍定後,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本件拍賣標的建物經債權人於查封時詢社區管理人員稱無附屬停車位,然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詳情後始投標應買,拍定後不得以停車位之有無或其他情形為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