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262建號位於新富市場(東三水街市場)內,位於編號東125攤位之後方。本院於110年12月22日現場履勘時債務人高0弘在場稱,編號東125攤位分成左右兩個攤位,左側為富雨洋傘,右側為茶具店,本次拍賣之建物與二攤位分別有獨立之出入口。另經臺北市市場處111年1月5日北市市攤字第1103033818號函稱,房屋所有權人與攤位使用權人兩者並無依附關係,本件拍賣範圍不包括攤位部分及攤位之坐落土地,請應買人注意。建物2樓有神明桌牌位並堆積雜物,3樓僅有鐵皮屋頂,無房間,亦堆積雜物,係從其父親時代即遺留在建物內,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2269建號係1樓後方之增建,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1年1月26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116017956號函列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三、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行使優先承買權者,以抽籤定之。
四、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海砂屋、地震受創之紀錄,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