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依據本院111年8月8日查封履勘筆錄記載,拍賣標的705、6240建號建物現無人居住使用,為3房1廳2衛之格局,屋內遺留有大型家俱、櫃子、桌椅、沙發、冷氣4台、雜物及神明祖先牌位。然據債務人111年11月16日陳報狀所載,已將祖先牌位遷移,但仍留有神像與神桌。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鑑價機關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三、本件係拍賣705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拍定後點交;拍賣之6240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另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1年9月28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116050745號函所示,標的6240建號建物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陽台),其處理情形為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33條規定,違建經勘查後,其建築完成時間無法判斷,且其材質非屬新穎者,得拍照存證,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