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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3198建號位於大直香榭社區。據債務人稱目前為其與家人朋友居住使用,內為三房2廳2衛浴之格局。惟廚房外面之陽台、客廳天花板、主臥室房間天花板、飯廳對中庭之牆壁等區域有漏水之情形。廚房外面陽台甚至有鋼筋外露,除此情形外並無其他特殊影響交易之情事,3198建號拍定後點交。
二、3286建號係位於地下3樓之停車位,車位編號為50號,目前由債務人自用並無出租他人。據社區大樓總幹事稱本社區之車位非獨立車位,是法定車位,應該是建商當初與債務人簽訂買賣契約時即約定專用為50號。然社區規約上並未載明3286建號即為車位編號50號。因查無約定專用之分管契約書面紀錄,車位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係拍賣停車位,類似區分所有建物可單獨使用,建物所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三、本次拍賣之3宗不動產,因有第三人異議之訴繫屬於臺灣高等法院,未判決確定(本院110年度重訴字第572號判決後上訴至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案號為111年度重上字第298號),若第三人取得勝訴判決,得撤銷執行程序並提起回復所有權之訴請求返還不動產,此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四、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之紀錄,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