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建物查封時(民國111年5月4日)經會同管區警員及鎖匠開啟建物大門後,得知目前為空屋,無車位。據本件前案之查封筆錄(104年6月24日)所載,該社區委員會之管理員稱債務人林○毅前於本建拍賣建物內自殺,惟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104年7月14日楊警分刑字第1040017653號函檢附之調查表所載,經查存檔卷宗,並無非自然死亡之報案紀錄;另據該分局111年6月1日楊警分刑字第1110014093號函檢附之調查表所載,該社區並無配置警衛,經該分局派出所警員前往查訪,皆無法上樓查明,相關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本件拍賣標的第1154地號土地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於民國62年9月14日楊梅都市計畫訂定使用分區為住宅區。本件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據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函覆,本件拍賣土地領有(95)桃縣工建使字第楊823號使用執照,該基地範圍除依建蔽率配置建築外,餘均屬法定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