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本院於民國111年5月5日、6月1日先後至現場查封、鑑價及測量,系封建物為二層樓磚造,屋內多處木造設施已損壞,天花板掉落,牆壁有壁癌且油漆剝落,室內往二樓之樓梯亦已損壞。另據到場之地政人員稱:「系封建物無增建。」等語。
依據民國111年6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稱:「勘估標的土地26-1地號屬道路用地,26-42地號為住宅區。建物年久失修,殘破不堪。屋齡約64年。勘估標的所在,距離基隆市中心不遠。勘估建物所臨街巷道寬度:標的面臨不足1米寬之巷道。土地臨街面正面寬度:約8米。一公里內可到東信國小。系封建物部分座落信義區東信段三小段29-10地號土地(非本件拍賣標的)。」等語。
關於系封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嚴重漏水、或其他情形),已如上所載。本院函囑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派員至現場調查,該分局111年6月23日覆函稱:「系封建物內部已不堪使用,外觀十分破舊。」等語。惟系封建物是否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應買、承受)前,務請親至現場再行查明(自行向聲請人、相對人、當地鄰里長、鄰居、派出所進一步探詢)後,慎重考慮是否應買。又倘查得系封建物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於拍賣前儘速陳報本院。
拍定後依現況點交54建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