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拍賣建物由債務人之兒子及其配偶、小孩居住使用,債務人未居住於此,建物拍定後不點交。
第1504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
拍賣建物現場執行時,依外觀查看,其屋況老舊、天花板有不明痕跡,有一小片牆壁大範圍沒有油漆,不知是何原因造成;另債務人兒子稱沒有漏水之情形;經債權人查報:該標的外觀完整惟部分牆壁有油漆剝落之情形,惟經現場調查之粗略觀察結果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之情形,並查無本案執行標的物內是否有非自然死亡之情形;另鑑定報告記載:於檢視相關網站(台灣凶宅網、輻射屋查詢網站等),且於勘查時觀察房屋之外觀,未發現有危險建築等瑕疵。惟確實之瑕疵狀況,仍應詢問使用者或房屋所有權人始能確認;再囑託分局派員查訪,依訪查所得資料,並未查得有非自然死亡之相關訊息,且查詢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鑑識資訊管理平台全文檢索系統,該不動產5年內未有非自然死亡案件之勘察紀錄,請應買人參考、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