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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㈠30658建號拍定後點交。424-1地號土地、426-1地號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2年12月14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424-1地號土地係臺北市北投區公舘路145巷4弄2號前方西側道路用地,426-1地號土地為同號雨遮前方道路用地。30658建號經實質債務人李韋達在場表示由其及母親自行居住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60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12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22日第2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