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432建號經本院111年4月20日現場履勘,債務人在場稱,一直以來均為其妹呂○卿之家人居住使用。並稱客廳與廚房隔間及浴室曾有漏水情形,修復後仍有壁癌,地上磁磚因地震有龜裂情形,本件第三人占有於查封前,故拍定後不點交。
二、1290建號為陽台、廚房及廚房旁之小房間增建部分,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依據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1年8月19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116044723號函可知,1290建號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新違章建築,限期強制拆除,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三、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之紀錄,請應買人注意。
四、382地號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為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4段224號1樓前方騎樓及人行道間三角形之柏油路,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因與本件標的一併為移轉登記,故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