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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設定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下同)156萬元、第二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204萬元、設定第三順位普通抵押權1000萬元,上開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二、本件查封物應分別列價,合併拍賣,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本件建物於民國111年6月28日履勘時經按鈴無人應門,會同警員、鎖匠開門入內,屋內僅存部分雜物、無水電、無神明廳,現場觀之為無人居住之空屋。債權人陳稱經其詢問社區管理員,表示屋內已有一段時間無人居住等語,復核與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函檢附房屋現況調查表所載:現無人居住、亦無出租之情事等語相符,故本件拍定後點交。又該建物社區屬「一品雙星吉祥座」,且大樓管理員稱並無停車位。依估價報告略載:本件標的位於「一品雙星吉祥座」,室內現況正常良好,臥室陽台改為室內使用。另依基隆市消防局函略載:「本件建物無發生火災及報案紀錄」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