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110年1月10日查封,56建號建物有增建,債務人公司員工在場稱56建號原為外勞宿舍、現無人居住使用、與隔壁57建號內部有互通。111年2月21日會同地政機關人員測量上開增建部分,測量結果經地政機關暫編為357建號。以上等情,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拍定後建物現況點交。
暫編357建號係56建號之增建,無使用上獨立性,為抵押權效力所及,惟面積仍以實測為準,拍定後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倘經主管機關認定違章者,由拍定人承擔日後拆除之風險。又本標次建物與隔壁建物內部有互通通道,倘日後拍定者,其隔間牆回復等,均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