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法院111年3月17日現場查封及同年11月1日履勘時,有第三人居住於標的建物,依債權人陳報債務人提供之租約,租期自108年11月15日起至租屋出售時。房屋現況為一般住家,有部分油漆剝落及漏水,1至3樓均有增建。另法院已除去租賃。
本件標的926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均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惟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詢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