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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建物查封時為債務人及其家人自住,拍定後點交。
本件暫編2966號建號房屋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本件暫編2966號建物,部分跨建鄰地即第三人所有之東光段858-6地號土地,面積為12.24平方公尺,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該占用鄰地部分之土地非屬本件拍賣標的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本件東光段858-1地號土地即為86建號座落之基地。債務人稱:建物目前自住。四樓天花板有漏水,四樓梯間牆壁有小裂縫。一、二樓部分有一面牆壁與隔壁(中山路3段333號)為木板隔間。三、四樓部分為磚造。請應買人注意。
民國112年7月28日公告應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