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本院111年11月15日現場查封時,經本院執行人員肉眼檢視,屋內有部分壁癌、油漆剝落痕跡,2、3樓樓梯間有少數裂痕。本院前案於111年6月8日查封時,經詢問債務人之母親,標的現由其及其孫女居住,債務人偶爾回來居住,另其稱標的房屋有漏水、壁癌。
本件為變價分割共有物拍賣程序,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2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本件997建號建物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後,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