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4474、6882建號建物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1年9月12日、11月7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4474建號建物由其母親、弟弟及妹妹居住使用,無影響交易價格之情事等語,經檢視發現建物前陽台外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6882建號建物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11年11月28日函覆稱,6882建號建物係位於陽台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其他項目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