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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1688建號據債務人曾0貴之子曾○農在場稱,現由其與債務人居住於此,另稱廚房及前側有部分漏水情形,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4055建號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1年11月16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113283371號函列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之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三、861-1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其上坐落新北市新店區寶中路67號建物。
四、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之紀錄,請應買人注意。
五、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行使優先承買權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