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2177、6257建號建物現由債務人及其親屬居住使用,車庫部分與建物有內梯相通;標的6257建號建物即增建部分,包含1樓廚房外推及頂樓曬衣間。據債務人表示1樓廚房部分有外推至平台,2樓前方亦有外推,3樓房間亦有陽台外推,並表示外部擋土牆與院子部分因地震關係有小落差。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二、本件係拍賣2177及6257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拍定後點交;另拍賣之6257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2年3月29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123230584號函覆所示,6257建號建物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屋頂)及水平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法定空地1樓前後),係既存違章建物,予以拍照建檔列管,請應買人注意。
三、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新北市政府消防局112年6月8日新北消指字第1121100997號函覆,自104年至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2年6月9日新北工建字第1121100788號函覆,非該局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12年6月12日會輻字第1120008738號函覆,本建物未包含於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112年6月26日新北警店刑字第1124078326號函覆,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