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111年11月17日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1315地號土地上有1089建號建物坐落(門牌竹南鎮大埔七街46巷7號);1315─4地號土地係屋前空地(似迴車道);1315─14地號土地為道路。第三人黃○○稱係承租1089建號,係皇家房屋仲介出租,租期已到期,但仍繼續居住有繳費。
二、111年12月13日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稱:1089建號1至5樓(突出物)、電梯係增建。債權人稱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非自然死亡。
三、111年12月28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建物有各層獨立有出租第三人,但無法取得相關租賃契約,委由第三人皇家委管公司代為管理,且經詢問附近住家表示建物無其他任何影響交易之情事。
四、本件1315─14地號土地為建物坐落之基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建物拍定後不點交。
五、本件暫編第3471建號建物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建物,拍定人無法逕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明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且增建部分是否為違建,拍定人應自行查明,並承擔拆除之風險,又此建號建物價值已包含電梯價格(強制執行法第75條第4、第5項),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七、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