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本院於民國113年10月17日至現場查封及履勘,債務人在場稱:「系封建物無分管停車位,前未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浴室有漏水情形。屋後增建(經地政編為6884臨建號)有漏水、牆壁有大片壁癌,天花板鋼筋裸露、水泥掉落情形。」等語。
依據民國113年12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稱:「勘估土地使用分區屬住宅區(住二)。建物為本國式鋼筋混凝土造。建物屋齡約43年3月。內部有增建,有部分漏水及鋼筋裸露。地區未來潛力:普通。勘估建物所臨街巷道寬度:約22.4公尺寬。市場及學校接近性:良好。大眾運輸條件:普通。」等語。
關於系封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嚴重漏水、或其他情形),已如上所載。惟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應買、承受)前,務請親至現場再行查明(自行向債權人、債務人或現占有人、當地鄰里長、鄰居、派出所進一步探詢)後,慎重考慮是否應買。又倘查得系封建物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於拍賣前儘速陳報本院。
拍定後點交844建號。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55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