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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㈠本件拍賣標的12建號建物於查封時似無人居住,佈滿灰塵然仍有水電,一樓停有汽車1量級腳踏車2輛,佔有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1)本件拍賣標的217-1及218地號土地部分現為門牌號碼新北市新店區太平路28巷2號、臨2-1號建物坐落基地,部分為空地,部分搭設鐵皮棚架;
(2)218-1地號土地部分為前揭建物坐落基地,部分為建物前方空地;
(3)217-2地號土地為前揭建物及太平路28巷26號部分建物座落基地,部分為其前方道路用地;
(4)217-3地號土地為前揭建物樓梯前方之空地。
本件除217及217-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旅館區,其餘土地使用分區均為第四種住宅區。
㈢本件拍賣標的地號土地上坐落前揭之太平路28巷2號、臨2-1號建物不在拍賣範圍,並經本院109年司執88940號遷讓房屋執行完畢,建物現均無人佔用,為空屋狀態。又前揭建物如有租地建屋或設定地上權之情,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買權,並應提出證明文件。
㈣拍賣之1285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另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1年1月24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113243548號函,建物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請應買人注意。
㈤本件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