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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為債務人及其家屬自行使用。故,拍定後點交。
本件暫編504號建號房屋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本件土地為屋前空地,部分為道路。本件屋前雨遮、廚房均有增建。本件屋內有多處壁癌。本件為債務人及其家屬自行使用。
本件暫編504號建物,部分占用鄰地(3.14平方公尺)即第三人所有之外員段840-10地號土地,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該占用鄰地部分之土地非屬本件拍賣標的範圍,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