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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標執行標的373、374地號之土地為112建號之基地,且有一貨櫃座落,該貨櫃座落權源不明。而執行標的建物於假扣押現場查封時發現為無人居住之空屋;本件終局執行現場履勘時,則發現該建物上有二個門牌(即冬山鄉梅花路459、459-1號),兩個門牌內空間相通,且有雜物與家具,供投標人參考。本標標的不動產除上開貨櫃座落部分不點交外,其餘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本標內暫編313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