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3029建號建物據法院現場履勘,現為空屋無人居住使用,建物含一層之2號平面車位與地下二層之26號機械車位,現皆無人使用。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2年7月27日北市消調字第1123030538號函覆,自95年至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112年7月28日北市警安分刑字第1123064317號函覆,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2年7月31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26147817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