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建物於拍定後點交。648-2地號土地為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2年3月23日現場查封時,5406建號建物堆滿雜物,出入困難。112年9月6日債權人爵邑大樓管理負責人具狀陳報,有約定由債務人使用之專用機車位,地面印有「邑15」字樣;及位於系爭大樓地下2樓(即5414建號建物,為防空避難室兼停車場),約定由債務人專用之汽車停車位印有「4F」字樣,現無人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47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4,900,000元。
四、無抵押權設定登記。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10日第3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