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㈠1766、8197、8198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2年8月17日、10月2日現場執行時,第三人即債務人之兒子、媳婦在場表示1766建號建物由債務人及其配偶居住使用,無出租、出借他人使用,陽台於下大雨時會漏水,5樓頂樓(即6樓)有增建等語;據地政人員指出5樓後陽台係增建,與主建物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入口;經檢視發現6樓已久無人使用,桌上灰塵布滿,屋內留有物品,6樓有2空間,一係住家室內房間,另一係廁所(非室內空間,與室內空間隔有公用通道),6樓與5樓無內部相通且有獨立出入口,6樓之室內空間與廁所亦無內部相通,且各有獨立出入口,6樓屋內有一角落牆壁有壁癌,油漆剝落嚴重,天花板有輕鋼架。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8197、8198建號建物均係未登記建物;8197建號建物與主建物(1766建號建物)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入口,8198建號建與主建物內部不相通且有獨立出入口。本件拍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分別於112年9月19日、11月8日函覆稱:㈠8197建號建物係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㈡8198建號建物係位於屋頂之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