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131建號建物出租予他人,於拍定後不點交。305地號土地為建物坐落之基地;329地號土地為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於拍定後均不點交。
二、111年12月22日現場查封時,131建號建物現場大門設有一「古二店ART」招牌,目前由債務人出租予他人使用。305地號土地為建物坐落基地,329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三芝區晴光街1號─20號前方道路。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參佰伍拾壹萬參仟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柒拾萬參仟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