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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
二、依鑑價報告內之新竹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載,關東段489、491-2及491-7地號之土地使用分區均為「第一種住宅區」。
三、本件民國(下同)109年4月1日現場查封時勘估標的上鎖無從入內,移送機關請求去函管區警局查明房屋使用情形。依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查復略以:經查上開地址未有人居住使用,經訪鄰戶亦稱該址無人使用。112年7月14日債務人之代理人導往履勘拍賣建物現況,有1前陽台、1客廳、2間雅房及1間套房,部分牆面有壁癌。
四、依行政院原子委員會輻射屋查詢系統查詢結果,拍賣標的非屬目前年劑量達1毫西弗以上之建物。依新竹市政府函復略以:本府限於人力及專業技術目前無提供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即海砂屋)隻偵測;另查無列管之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依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函復謂:未曾聽聞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依新竹市消防局函復可知,拍賣標的經查詢80年1月1日至112年7月2日期間受理報案案件紀錄,無火災受損、報案紀錄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
五、綜上所陳,拍賣標的現在使用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