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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查封物應分別列價,合併拍賣,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三、本件建物於查封時,據債權人代理人會同員警、鎖匠開門,屋內無人居住,無傢俱,有增建夾層樓中樓,債權人代理人稱本建物無附車位;80地號為溫泉會館、度假飯店之基地,84地號為「山那邊溫泉會館」之基地;建物於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18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3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