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1、1414建號目前係第三人向共有人劉熔棋等七人承租經營「好食在活海鮮餐廳」,門牌8號與10號兩戶打通,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2、依本院111年訴字第371號判決本件拍賣標的應予變價分割,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故本件債權人及債務人對執行標的均有優先承買權。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3,7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74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