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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㈠2984建號拍定後點交。債權人查報有位於B2之75號及94號平面式停車位,惟停車位係屬建物共同使用部分,應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協議使用分管方法,故該部分不點交。
㈡民國113年1月2日現場查封時,據社區總幹事表示房屋現無人居住,已欠繳管理費約10,375元;113年4月12日現場履勘時,經開鎖入內檢視發現房屋已停水停電,無人居住,屋內放有傢俱及雜物,牆面有塗鴉,格局為一廳三房二衛浴,客廳牆壁一處有些許壁癌。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79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96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22日第2次拍賣。(上午10時30分開始投標,11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