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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峰清境 近AI智慧園區

新北市林口區民生路117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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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片
  • 地圖
  • 建物平面圖
  • 法院拍賣公告
公告底價
1168萬
開標結果
拍定1500.7萬
  • 公告坪數
    37.77
  • 每坪單價
    30.92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4/07/31 10:30
  • 拍  次
    2拍
  • 點交情形
    不點交
  • 保 證 金
    233.6萬
聯 絡 人
陳先生
調整字級

物件資料
公 告 坪 數
37.77
主 建 坪 數
17.52
附 屬 坪 數
2.21
公 設 坪 數
9.36
其 他 坪 數
增 建 坪 數
土 地 坪 數
8.27
車 位 坪 數
8.68
車 位 屬 性
坡道平面
捷 運/火 車
房 屋 類 型
電梯大樓
結   構
RC
屋   齡
10
樓 層 別
2/13
房 屋 用 途
集合住宅
會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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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料
拍 賣 地 點
金融拍賣中心
案   號
113板金職一字第94號
拍 賣 範 圍
全部
拍 賣 原 因
清償債務
抵 押 權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於112年7月5日查封時,大門深鎖,無人應門。嗣第三人韓小姐於112年7月26日具狀表示本件債務人因為借款,於106年9月4日立據將本件建物抵押予伊,本件建物一直由伊居住使用;依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112年8月7日新北警林刑字第1125171567號函暨所附房屋現況調查表所載,本件建物係由第三人韓小姐占有使用。本件建物現由第三人占有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二、依鑑定報告所載,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影響交易價額情形之資料;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定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應買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並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併與說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仟壹佰陸拾捌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貳佰參拾參萬陸仟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本件拍賣標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關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六、本件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七、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八、本件占有使用情形,法院業已盡力調查,惟若查報與事實不符,致依法不得點交時,法院雖於拍賣公告定為點交,屆時仍得不予點交。惟拍定人得於法院所定期間內聲請撤銷拍定,原保證金及尾款價金均無息退還,逾時則不得再聲請撤銷拍定,拍定人若已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設定抵押權,而新抵押權人不同意撤拍,亦不得聲請撤銷拍定,拍定人、債務人及債權人均不得異議。
九、投標人為自然人者,應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影本;不能提出國民身分證者,應提出相類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投標人為法人者,應提出相當之證明文件影本。未提出者,應於開標結束前提出。
內容展開

本物件資訊如有遺漏,以法院公告為準。

地圖
公 告 底 價
1168
開 標 結 果
拍定1500.7萬
  • 公告坪數
    37.77
  • 每坪單價
    30.92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4/07/31 10:30
  • 拍  次
    2拍
  • 點交情形
    不點交
  • 保 證 金
    233.6萬
聯 絡 人
陳先生

留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