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3年3月1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稱:建物西側有增建雨遮、東側增建蓋滿,惟仍應以實測為準。在場人(債務人之子,未成年)稱:債務人不住此處,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
二、現居住人占有權源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48,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本件暫編1406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拍定後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