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㈠948建號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2年12月12日現場查封及113年1月25日現場履勘時,據社區管理員稱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有一位於B1之A022號機械式停車位(須另繳管理費),經社區管理委員會函稱為債務人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58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52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21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