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拍定後點交
使用情形
本分署105年12月22日、110年4月15日履勘筆錄記載,該建物位於巴黎風情社區,建物為三房二廳二衛一廚房,客廳及廚房有些許外推並裝設鋁門窗,有一檯面作室內空間使用。屋內無漏水、瓷磚剝落狀況,目前由所有權人楊0堯及其家屬自行使用居住,無出租情事。本次拍賣建物之共同部分包含地下二樓機械式車位第一層編號B2-63號,管理委員會陳報車位位置及編號由最初買受人向建商抽籤使用特定車位,未另有區分所有權人間協議等。
依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105年12月14日回函,本標的因蘆洲分局無架設查詢系統,無法查明是否為凶宅。依新北市政府消防局105年12月1日回函,本標的未曾受理火警案件。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5年12月2日回函,本標的未在放射汙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05年12月7日回函,該建物是否為地震受創屋,無相關資料可稽。於新北市海砂屋申請報
備案件清冊,查無本標的申請資料。
依新北市政府城鄉資訊查詢平台網站111年6月21日查詢資料,八里區中山段1087地號位於98年12月31日擬定臺北港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第一階段)案內,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
依巴黎風情管理委員會111年5月5日陳報,本標的目前積欠之管理費用55,766元,並未有規約規定須由買受人繼受。惟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區分所有人之繼受人應於繼受前向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請求閱覽或影印第35條所定文件,並應於繼受後遵守原區分所有權人依該條例或規約所定之一切權利義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