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1705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476地號土地為建物坐落之基地,且為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於拍定後不點交。
(二)113年5月24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哥哥林先生在場稱,為債務人及其家屬居住使用,此處為國泰民安社區,債務人於B3有編號24停車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3,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60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10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