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㈠5164建號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3年2月27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母親林○麗在場稱5164建號無人居住,亦無出租他人。所配賦停車位於B1編號226號及231號,無出租他人。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9,20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3,84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9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