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1、2882建號據債務人及第三人林○禎現場稱係第三人所有,且房屋之納稅義務人為第三人,目前建物為第三人居住使用,債務人稱有時向第三人借住使用第三層頂樓,未簽訂租約、使用期間亦不定,三樓與三樓頂樓間並無內梯相通。然查第三人業已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經本院112年度訴字第5231號判決駁回(尚未確定),又本件標的查封時即為第三人占用,故拍定後不點交。
2、本件僅拍賣建物,基地不在拍賣範圍,建物坐落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3、本件拍賣標的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第三層頂樓屬垂直增建新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風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8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7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