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113年4月29日現場查封,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後龍鎮龍北段51-2地號土地係601建號建物坐落之基地,及後方空地。查封建物1樓後方有增建,作為樓梯間及廁所用;2、3、4樓後方均有增建。經檢視查封建物2樓及4樓壁癌嚴重,建物目前為債務人之子吳為濬居住。
二、113年5月3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執行標的目前為空屋,債務人吳秉宏之子偶有居住,並無租賃關係存在。查封建物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及非自然死亡情形。另查封當日檢視並無地震受創及火災痕跡,部分地方有壁癌情形。
三、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51-2地號土地上為4層樓透天建物。
四、本件拍賣標的占有使用情形及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仍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6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536,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