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10848建號拍定後點交。
(二)民國113年4月23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配偶及其兒子在場,稱建物由債務人及家屬自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9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79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5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