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據查封筆錄記載:拍賣之550建號建物由債務人自住,另地下一樓有一編號A60號平面車位。550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849地號土地、716、718建號建物分別為公寓用地及公共設施,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4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144,000元。
四、抵押權及禁止處分登記拍定後均塗銷。
五、拍賣之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為:都市計畫第二種、第三種住宅區用地。
六、債務人積欠大樓管理費用之多寡及拍賣不動產是否確實附有停車位及其實際位置與債務人使用權之有無,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執該事由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