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㈠473建號及701建號之分管停車位編號252號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3年7月9日現場查封時,據社區管理員稱473建號及701建號之分管停車位編號252號均無出租或出借他人,另債務人有積欠管理費新臺幣39,252元;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民國113年8月12日函覆為目前無人居住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36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28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第2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