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㈠20034建號、20148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190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於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4年9月9日現場查封時,20034建號建物為柏園山莊社區內獨棟建物,債務人在場稱由其自行占有使用,無出租或出借情事。增建(即暫編20148建號建物)部分為一樓右後方洗衣房、二樓右後方廁所內置放浴缸處及地下一層二個車庫,與主建物內部相通,惟僅地下一層車庫部分有二個獨立出入口。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20148建號建物係未登記建物,前函詢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13年10月7日函覆稱:20148建號建物係位於法定空地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新違章建築,限期強制拆除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本件拍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3,05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8,61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8日第1次拍賣。(上午10時30分開始投標,11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