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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32018建號建物1樓(不包括前方空地)於拍定後點交。498地號土地,為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2年12月26日現場查封時,1樓由債權人管理、使用,1樓前方空地出租予他人擺攤位賣東西。地下1樓有防空避難室,可提供他人使用,並有樓梯通往其他樓層住戶的公用樓梯,惟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本件不動產分甲、乙標分別拍賣,甲標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乙標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乙標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2,200,000元。
三、乙標保證金新台幣:6,440,000元。
四、本件為變價分割共有物,債權人、債務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五、乙標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4年2月4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