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本件會同移送機關到場查封,3709建號建物位於蘆竹區福祿一街的「卡布奇諾社區」,該屋現為空屋無人居住,屋內已遭斷水、斷電、斷瓦斯的狀態,且屋內及陽台仍有堆放許多傢俱、電器及雜物(例如:抽油煙機、瓦斯爐、大小型櫃子、醫療床、床架、床墊、棉被、洗衣機、熱水器等等,但不限於此),故3709建號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依建物謄本所示,本件3709建號之共有部分3741建號包含停車位編號058號,惟停車位之實際狀況及該停車位有無分管約定或其他使用協議等情事,均請投標人於投標前自行查明,且應買人於拍定後不得以停車位之有無或得否使用等為由向本分署爭執、異議、請求減少價金或聲請撒銷拍定。另因停車位係屬建物之共有部分,故縱確有停車位,拍定後仍不點交,請應買人注意。
(二)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三)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四)拍賣建物經本分署於113年9月間函查桃園市政府相關機關,未有非自然死亡、火災報案紀錄、海砂屋及輻射屋列管資訊等情事。然因本分署欠缺完整資訊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故無法保證本件拍賣標的絕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以及建物內無非自然死亡之情形或無其他足以影響本件不動產交易之特殊情事。而本分署已將卷內現場執行情況及主管機關函復資料揭示於前,以供應買人參酌。惟應買人仍應於投標前自行向相關機關或周遭四鄰查明有無前開情事,並於投標前審慎評估房屋狀況以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日後不得以此為由請求撤銷拍賣或減少價金,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上開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拍賣最低價額新臺幣1,140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