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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260,000元。
⒈分別標價,合併拍賣。
⒉本件建物1至4樓內隔成數間套房及店面,分別出租予第三人王○銘、黃○鈞、廖○慧、呂○倫、劉○榮、鄭○萱、林○佑、徐○佑、詹○嘉、李○萱、莊○惠、鄭○淞,租期自112年5月起至115年4月不等,租金每月36000元至5000元不等,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⒊7968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