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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39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219,000元。
四、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依地政人員指界及估價告告書記載,599地號土地為拍賣建物所在集合式住宅(東生麗廈)之坐落基地,拍賣建物位於八層集合式住宅之六樓,屋齡約30年,據債務人父親稱拍賣建物由其居住使用,無配置車位,無出租、出借等情形,故拍定後得點交。又債務人父親稱拍賣建物除有壁癌外,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水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惟實際上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水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審慎投標,以免受損,若拍賣標的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請關係人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定。
六、集(居)合式住宅:基地、公共設施(含道路)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七、債務人有、無積欠大樓管理費用及其數額暨拍賣不動產是否確實附有停車位及其實際位置與債務人使用權之有無,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執該事由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