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3,1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000,000元。
四、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區內農業區。
六、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查封時建物為債務人及其家屬占有居住使用,地號1159作為社區巷道使用,拍定後點交。
七、本標別建號432建物為建號261建物之增建部分,且1.34平方公尺占用鄰地,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