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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4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320,000元。
四、建物查封時,債務人在場表示自住,建物一二樓有因隔壁火災引起的壁癌,另表示137號及137之1號內部相通,且137之1號僅能從137號內部樓梯進出無獨立出入口,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點交,另共同使用部分,則不點交。
五、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建物有無積欠大樓管理費用及有無停車位使用權,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如有爭議,由拍定人自理。
七、附表編號3、4之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